我們應該掌握多少外語教學法?

2026 年 1 月 29 日

我們應該掌握多少外語教學法?

我們應該了解多少外語教學法?

從最宏觀的角度來看,外語教學法的歷史主要涉及三個曾佔據主導地位的流派,也就是大家多半聽過名稱的「文法翻譯法」、「聽說法」與「溝通式教學法」。目前美國流行的英語第二語言教學法,則是「溝通式教學法」發展至今的一個分支,稱為「內容導向溝通法」。

既然英語學習是一段漫長且講求科學的過程,家長在陪伴孩子學習的路上,難免會接觸到不同的教學法,以及對各種教學法優劣的評價。這些教學法出現時,往往伴隨大量生僻的術語,讓人感覺頗具權威性,因此很多時候即使不太明白,也不好意思直接提問,結果反而助長更多一知半解的術語四處流傳,使得那些教學法顯得更加神秘難懂。

若要系統性地了解各種已成體系的主要教學法,還不包括那些多如牛毛、曇花一現,甚至由某個個人或機構命名、僅在小範圍內使用的方法,那已經是相關專業研究所一學期的課程內容了。一般的學習者或家長,其實沒有必要過度深入探究。然而,目前台灣有一個現實狀況:家長為了孩子的成長,承擔了不少本應由學校或社會負責的教育工作,但大多數人並未受過系統培訓,也沒有機會像專業外語教師那樣,在廣大範圍與長期教學實踐中積累全面經驗。因此,大家投入大量時間心血所學的,往往局限於其他家長針對自家孩子成長所做的經驗總結,而這類總結幾乎難以跳脫經驗主義的框架。尤其在網路時代的今天,許多帶有局限的經驗,在特定網路圈子中可能逐漸形成眾人共識,甚至被視為「真理」,這更容易讓新加入取經的家長陷入同樣的局限之中。在這樣的背景下,若能粗線條地了解一點外語教學法的演變,就能為好學的家長帶來新的高度與視野,至少能讓他們大致判斷某種做法是否符合外語教育科學的大方向,並意識到一些常接觸的做法、流行的說法,以及反覆遇到的困惑——例如「該不該做中文翻譯」、「要不要糾正孩子的英語錯誤」、「是否應該聽力先行」等——其背後其實都有教學法原理與心理學機制存在。周遭的直接經驗,大多仍在這些科學原理的範圍之內,不必盲目迷信或崇拜。

那麼,我們到底應該了解多少外語教學法呢?

從最粗的線條來看,外語教學法的歷史確實圍繞著三個曾主導一時的流派:「文法翻譯法」、「聽說法」與「溝通式教學法」。本章對外語教學法的介紹,並不追求滴水不漏的嚴格分類與歷史評判,各主要教學法的中英文名稱與簡要評述,已整理於書後附錄〈主要外語教學法一覽表〉中,若有具體需要可隨時查閱參考。

「文法翻譯法」是人類第一個明確形成流派的外語教學法,從十八世紀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完全主宰西方世界的外語教學。此法將語言視為知識,把文法與單字孤立出來學習,並以母語進行講解與注音,主要練習方式便是母語與外語之間的互譯。台灣學校的英語教學至今仍明顯留有這種方法的痕跡,其根源可能與早年教育體系受西方傳統影響有關。而孤立學習語言點、將語言當知識死記、進行英漢互譯練習,至今仍是許多台灣人學習英語的方式,只是有時隱藏在一些先進、時髦的外語教學法招牌之後。

「聽說法」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在美國出現。隨著二次世界戰的到來,因軍方大量需要外語人才而獲得政府支持,由美國政府主導展開大規模扎實的理論研究,應用當時先進的語言學與心理學成果,形成非常詳盡的操作規範與步驟,並出版大量配套教材、視聽材料及教師與學生用書等輔助資源。到了五、六十年代,此法完全佔據美國外語教學的主導地位。

「聽說法」所依據的「當時最先進的」語言學與心理學研究成果,也正是台灣目前仍被許多人視為「共識」的一些觀念。從語言學角度看,這種方法詳細描寫語言的內部結構,將目標外語與母語進行細緻對比,並依據對比中出現的語言要點編寫教材,希望透過嚴格的語言控制來減少或避免學生犯錯,進而提升學習效率。從心理學角度看,此法主張語言是一種行為習慣,不能當作知識來學習,而需透過反覆的外部刺激來達到熟練。在台灣,巴甫洛夫那個透過餵食使狗產生條件反射流口水的實驗,仍被不少人視為學習外語的心理學基礎。許多教學方式,包括不少家長的操作,正是依循條件反射理論,鼓勵學習者做出正確反應、立即懲罰錯誤反應,希望最終養成正確的語言習慣。學語言要反覆操練,甚至背誦,至今仍是許多台灣人深信並實踐的做法。

「聽說法」在英國有一個近親流派稱為「情境教學法」,它與「聽說法」唯一的不同,在於將要學的外語放在交際情境中呈現,而非僅透過對話展示。以其代表教材《新概念英語》為例,對語言內容——包括詞彙與句型等在數量、使用頻率、出現順序等方面進行嚴格控制,學習方法上也主張反覆操練直至成為習慣。這也正是《新概念英語》在台灣多年來歷久不衰,甚至有些書商直接將其宣傳為背誦典範教材的根本原因。「情境法」基本上可說是當代台灣英語教學的主流方法之一。

需要明確提醒的是,這些在我們許多人意識中覺得天經地義的做法——包括針對語言結構反覆操練、糾正錯誤、最終形成習慣——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就已退出外語教學法的核心舞台。在美國,「聽說法」已成為第二語言教學領域中的忌諱,提到它多是作為反面教材。這並非因為出現了某種更了不起的方法取代它,而是當初使其無比強大的語言學與心理學理論基礎已被推翻。

劃時代的觀點來自人文科學領域的巨擘、著名語言學家喬姆斯基。他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提出:語言是人類大腦在規則控制下的創造性行為,既不是堆疊出來的知識,也不是熟能生巧的習慣。我們要特別注意「創造性行為」這個表述,這在幼兒身上表現得更加明顯。從我們自己孩子的母語發展過程很容易觀察到,孩子的語言顯然不是透過學習與操練鞏固下來的「知識」或「習慣」,兒童會說出他們從未聽過的句子,其語法能力遠遠超越來自環境的輸入與學習。父母對孩子語言錯誤的糾正多在語意與概念層面,幾乎不會去計較孩子語法的對錯,而孩子顯然也不會因為錯誤被頻繁糾正而養成正確「習慣」。

於是,從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起,外語教學法便揚棄了針對具體語言點反覆操練的做法,轉向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時代。外語教學法從此進入百花齊放的階段,一時之間出現許多方法,令人眼花撩亂。不過這些新出現的方法,大致都可歸於「人本主義教學法」的大旗之下,其主線便是台灣人比較熟悉的「溝通式教學法」流派。

「溝通式教學法」將溝通視為外語學習的方法,同時也是最終目標,極度強調具有實際意義的語言交際在外語學習中的作用,明確指出學習再多的語言內容,若不在實際交際中使用,等於毫無用處。「溝通式教學法」在教材編寫原則上,不再以語言結構為基礎,而是依據交際情境與功能來組織編寫。它在教學方法上完全否定過去的反覆操練或死記硬背,一些以實際交際為目標的操作,包括角色扮演、遊戲、訪談、調查、分組信息交流等手段得到廣泛應用。

「溝通式教學法」逐漸成為全球外語教學法的主流,但它再也未能像之前兩個主要教學法那樣一統天下。常有人問我,當前美國最流行的第二語言教學法是什麼?答案可以說是「溝通式教學法」發展至今的一個分支,稱為「內容導向溝通法」。當初隨著「溝通式教學法」發展,衍生出一種「任務型教學法」,將交際內容具體化為現實生活中的任務,例如購物、看醫生等,讓學生在完成實際任務的交際過程中,高效學會外語。在美國學校中,進一步將「任務」演化為學習學校各門科目的實際內容,這便形成了「內容導向溝通法」。目前外語教學法的主線大致發展至「內容導向溝通法」這個階段,我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就讀時,該校針對國際學生所使用的,以及現在觀察到兒子小學裡針對新來非英語母語學生所採用的,正是這種方法。具體做法是使用經過英語難度調整的各科教材,幫助學生直接應對各門課程,在實際學習中使用英語,同時也學會英語,而不再像我們一般所理解的那樣,始終把英語當作一個包袱背在身上,彷彿英語「不過關」,就永遠無法在實際學習與生活中使用。

「溝通式教學法」很早就傳入台灣,它的歐洲分支「情境溝通法」在台灣至今仍是一個相當時髦的術語,其代表作《跟我學》當初是為推動歐洲一體化而編寫給德國人使用的教材,問世後不久便在台灣的電視教學節目中走紅。然而,「溝通式教學法」雖然引進得早,卻不太適合台灣的學習土壤。它不要求死記硬背,課堂操作反而不像以前要求學生反覆操練時那麼容易掌控。學生的能動性也降低了,不知道該如何著手,因此「溝通式教學法」在台灣翻來覆去,往往只停留在有口無心的「自我介紹」之類的初級階段,始終效率不高,最終的學習效果恐怕還真不比機械操練來得好。

有兩個在台灣當前兒童英語教學中曝光率較高的教學法值得簡單一提。一個是我們在前一節已詳細說明的「全身反應教學法」,這個方法同樣屬於人本主義大旗下,立足於學習者中心論,與「溝通式教學法」的不同之處在於不一定強迫學習者開口交流,認為在沉默中充分理解語言也是有益的,因此被歸於「理解式教學法」的名稱之下。當然,這個方法在台灣還有一個突出的「優點」——宣傳效果佳,因為學生都在參與和動作,作為招生宣傳或領導視察時的示範課特別有效!另一個目前在台灣民間流行的、所謂美國「最好」的兒童英語學習方法是「Phonics(自然發音法)」。我們將各種外語教學法一路介紹下來,它的位置應該在哪裡呢?這裡出現了一個不小的情況:Phonics 是針對英語母語孩子閱讀學習的教學方法,根本不屬於外語教學法,因此我們在外語教學法的時間線裡找不到它。

外語教學法發展至今的共識是:各個教學法之間是交叉結合的,並非孤立、互相排斥的關係。對於普通家長甚至專業教學人員來說,沒有必要過於計較某一個方法應該如何具體操作,而應因人制宜地綜合運用各種方法。綜合各種方法與手段,追求外語習得的最高效率,才是我們所應追尋的終極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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