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第二語言與雙語概念解析

外語、第二語言與雙語的概念區辨
台灣張湘君教授曾針對外語與第二語言進行區分,她以英語為例,指出 EFL(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即英語作為外語)與 ESL(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即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兩者並不相同。她解釋道:英語若作為外語,「指的是外來的語言,既然是外來的語言,就不是這個社會的主流語言;也就是說,它不是官方語言,不是報紙上用來溝通的语言,也不是求職考試必備的條件,更不是老百姓日常使用的主要語言」。這段分析相當精闢,若以此標準來看,在台灣,英語確實屬於外語的範疇。張教授進一步說明,將英語視為第二語言,則是指兒童在掌握母語之後,再學習另一種具主流地位且常為官方使用的語言。例如在台灣,閩南語、客語或原住民語可能是許多人的母語,而華語則是普遍使用的第二語言,同時也是官方語言之一。這種區分有助於我們理解語言在社會中的角色與功能。
正因為外語與第二語言在本質上存在差異,外語學習往往比第二語言學習來得困難。第二語言作為一種官方或主流語言,擁有豐富的語言環境,無論是政府文件、媒體內容、街頭標示,或是日常生活中的各種情境,都能提供大量接觸與使用的機會。即便是在新加坡、加拿大等多語國家,每種官方語言都有其相應的社會功能與使用群體,因此學習者容易沉浸在自然的語言環境中。學習第二語言通常具有明確的生活應用價值,例如求職、就學、參與公共事務等,學習過程本身就是在實踐中使用語言。反觀外語學習,在缺乏自然環境的情況下,往往局限於課堂教學,實際運用機會有限。以台灣的英語學習為例,除了課堂與考試,日常生活中鮮少有必須使用英語的場合,除非未來有出國、工作等特殊需求。這種環境上的落差,使得外語學習更需要依靠學習者的主動投入與外在資源的支持。
從廣義上來說,第二語言可指母語之外所學習的任何一種語言,這個定義強調了非母語語言的共同性。然而,若從學習環境與社會功能來區分,外語與第二語言仍有明顯不同。第二語言通常指在該語言為主流或官方的環境中學習的語言,例如台灣新住民在台灣學習華語,華語即為其第二語言;而外語則指在非該語言環境中學習的語言,例如台灣學生在本地學習英語或日語。學者 Stern(1983)在《語言教學基本概念》一書中,曾從語言功能、學習目的、環境支援及學習方式等面向比較二者:第二語言往往具備官方地位與社會實用功能,學習目的多為融入當地社會;而外語學習則常出於旅遊、閱讀文獻或跨國交流等需求,且缺乏自然的語言環境,多依賴課堂教學。相較於第二語言,外語學習普遍面臨以下挑戰:語言環境不足、輸入量有限、學習動機偏向工具性,以及實際溝通機會較少等。
根據《朗曼應用語言學詞典》的定義,雙語(Bilingual)指能使用兩種語言的人。日常生活中,雙語者通常指能聽、說、讀、寫兩種語言且能力相當均衡者,但多數人仍對其中一種語言較為熟練。例如,一個雙語者可能:a) 使用一種語言閱讀書寫,另一種語言聽講交流;b) 在不同場合切換語言,如在家使用母語,在工作場合使用第二語言;c) 因應不同溝通目的選擇語言,例如用華語討論學業,用母語抒發情感。在台灣這樣的多語社會中,許多人都具備某種程度的雙語能力,這種能力不僅反映語言使用的彈性,也體現了社會文化的多元面貌。